公办校园与以往相同,经过核定招生方案、区分学区、发布学区、资历审阅查看挂号、发放入学通知书、统筹安排未被民办校园选取学生、签到注册等程序进行招生。
未被选取的,由报名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区公办校园或就近其他公办校园。
由各县市区确认辖区内具有义务教育招生资历的民办校园名单,并编制开始年级招生方案,招生方案班额不允许超出55人;
民办小学招生方案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批阅,上报市教育局存案,民办初中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批阅;
5月20日前,各县市区将属地本年具有招生资历的民办义务教育校园名单及开始年级招生方案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育局;
7月10日前,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本年具有招生资历的民办校园名单及开始年级招生方案。
7月20日至27日,要在民办校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向户籍、学籍或家长务工地点县市区教育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号、家长务工证明、居住证等相关资料,资历审阅查看合格的,收取网上挂号报名条。
8月1日前,要在民办校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渠道做网上挂号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校园。
8月5日前,向社会发布民办校园挂号报名状况,仍有余额方案且要补录扩大招生规模的民办小学向县市区教育局提交补录扩大招生规模的请求。
8月10日前,市教育局发布请求补录扩大招生规模的民办小学余额方案,要到有余额方案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向户籍或家长务工地点县市区教育局提交户口簿、家长务工证明、居住证等相关资料;资历审阅查看合格的,收取网上挂号报名条,凭报名条登录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渠道做网上挂号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小学。
8月10日至15日,向社会发布各民办校园终究挂号报名状况,对挂号报名人数超越招生方案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施行电脑随机派位选取,现场发布选取成果。
8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校园签到注册,经过电脑随机派位选取到民办校园但未准时签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报废,不再补录。
此外,武士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部队人员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凡契合优待条件的,依照有关方针执行。